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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出台《东莞市水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时间:2024-01-30 来源:广东省水利厅

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水资源,规范水权交易行为,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在水利部、广东省水利厅的指导下,2023年12月29日,东莞市制定印发《东莞市水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成为广东省首个印发水权交易办法的地级市。

《办法》共八章四十三条,主要包括市级储备水权交易、区域水权交易、取水权交易、交易价格与期限、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除常规的区域水权交易、取水权交易类型之外,《办法》首次创新性提出建立市级储备水权的交易类型,专项用于调控水权交易市场、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等用途。此外,东莞市创立市储备指标的交易价格模型,按照“谁节水、谁受益”“效率越高、价格越低”原则,选取万元GDP用水量和非常规水源利用量两个直接反映用水强度和用水效率的指标作为计价调节系数,以突出水权价格引导性和调节性作用。

东莞市是一个经济、人口大市,2023年跻身超大城市行列,水资源保障成为东莞推进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但东莞市水资源相对短缺,常年人均水资源量仅221立方米,且目前的用水总量已逼近控制红线,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用水量将进一步提高,富余的用水指标难以满足未来发展的用水需求。因此有必要加快构建水权交易市场,通过引入市场化交易机制盘活有限的用水指标,推动用水指标有序向高效益、高效率的地区和领域转移,提高用水效率,进一步推进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王盛楠